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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伏尼布(ivosidenib)

别称依维替尼、Tibsovo

适应症适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确认存在易感IDH1突变的成人患者。

艾伏尼布(Ivosidenib)是一种针对异柠檬酸脱氢酶-1(IDH1)突变的强效口服靶向抑制剂,最初由美国生物制药公司Agios Pharmaceuticals研发。 艾伏尼布于2018年7月获得美国FDA批准上市,用于治疗携带IDH1突变的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(R/R AML)患者。此后,艾伏尼布的适应症不断拓展,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广泛认可,已在美国、欧盟、澳大利亚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(UAE)和中国等地获批上市。

图片来源:图片来自公开渠道(如FDA官网、Drugs官网、原研药厂官网等),仅供参考。
  • 药品概述
  • 用法用量
  • 不良反应
  • 注意事项

艾伏尼布的概述

艾伏尼布是一种口服的异柠檬酸脱氢酶-1(IDH1)抑制剂,通过靶向抑制突变型IDH1酶的活性,减少致癌代谢物2-羟基戊二酸(2-HG)的生成,从而诱导恶性细胞分化并抑制肿瘤生长。

【通用名】
艾伏尼布、ivosidenib
【商品名】
Tibsovo
【适应症】
艾伏尼布(Tibsovo)是一种异柠檬酸脱氢酶-1(IDH1)抑制剂,适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确认存在易感IDH1突变的成人患者,具体包括: 新诊断的急性髓系白血病(AML): 可与阿扎胞苷联合用药,或作为单药治疗,适用于75岁及以上成人,或因合并症无法接受强化诱导化疗的成人。 复发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(AML): 用于治疗成人患者。 复发或难治性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(MDS): 用于治疗成人患者。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管癌: 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成人患者。
【剂型】
片剂
【成分】
活性成分:艾伏尼布。
【规格】
美国Agios:250mg*60片/盒
【性状】
蓝色椭圆形薄膜衣片,一面刻有“IVO”,另一面刻有“250”。
【有效期】
24个月
【存储】
常温(20°C-25°C)保存,避免潮湿。

服用艾伏尼布期间需要遵循医嘱,以下为艾伏尼布的推荐剂量,患者可用做参考,但具体用药量应按照医生制定的方案进行。

推荐剂量

(一)常规剂量

1、艾伏尼布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一次,每次500毫克,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。

2、对于AML或MDS患者,若疾病未进展且无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,应至少持续服用艾伏尼布6个月,以确保有足够时间产生临床应答。

(二)给药方式

1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,避免与高脂食物同服。

2、不得掰开、压碎或咀嚼艾伏尼布片剂。

3、每日需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口服给药。

4、若服药后呕吐,无需补服剂量,等待下一次预定服药时间即可。

5、若漏服或未在常规时间服药,应尽快补服,且补服时间与下一次预定服药时间至少间隔12小时;次日恢复正常给药,12小时内不得服用两次剂量。

(三)新诊断AML(联合治疗方案)

第1周期第1天开始给予艾伏尼布,联合阿扎胞苷治疗:阿扎胞苷剂量为75毫克/平方米体表面积,每日一次,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,每个28天治疗周期的第1-7天给药(或第1-5天、第8-9天给药)。更多阿扎胞苷给药信息请参考其处方资料。

三、毒性反应的监测与剂量调整

(一)基础监测要求

治疗开始前需进行心电图(ECG)检查;治疗前3周至少每周监测一次心电图,之后在整个治疗期间至少每月监测一次,若发现异常需及时处理。

若出现毒性反应,需暂停给药或降低剂量,具体剂量调整指南如下。

注:1级为轻度,2级为中度,3级为重度,4级为危及生命;分级标准依据《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》(CTCAE)4.03版。

(二)具体不良反应及剂量调整措施

1. 分化综合征

若怀疑出现分化综合征,应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,并启动血流动力学监测,直至症状缓解且至少维持3天。若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48小时后,严重症状仍持续存在,需暂停艾伏尼布;待症状改善至2级及以下时,恢复艾伏尼布用药。

2. 非感染性白细胞增多症(白细胞计数>25×10⁹/升,或较基线绝对值增加>15×10⁹/升)

根据机构常规治疗方案给予羟基脲治疗,若临床需要可进行白细胞分离术。仅当白细胞增多症改善或缓解后,方可逐渐减量羟基脲。若使用羟基脲后白细胞增多症未改善,需暂停艾伏尼布;待白细胞增多症缓解后,以每日500毫克剂量恢复艾伏尼布用药。

3. QTc间期延长(480毫秒<QTc间期≤500毫秒)

根据临床情况监测并补充电解质;排查并调整可能延长QTc间期的合并用药。暂停艾伏尼布,待QTc间期恢复至≤480毫秒后,以每日500毫克剂量重启用药。QTc间期延长缓解后,至少连续2周每周监测一次心电图。

4. QTc间期延长(>500毫秒)

根据临床情况监测并补充电解质;排查并调整可能延长QTc间期的合并用药。暂停艾伏尼布,待QTc间期恢复至基线水平±30毫秒内或≤480毫秒后,以每日250毫克的降低剂量恢复用药。QTc间期延长缓解后,至少连续2周每周监测一次心电图。若能明确QTc间期延长的其他病因,可考虑将艾伏尼布剂量重新上调至每日500毫克。

5. QTc间期延长伴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症状/体征

永久停用艾伏尼布。

6. 吉兰-巴雷综合征

永久停用艾伏尼布。

7. 其他3级不良反应

(1)AML及MDS单药治疗:暂停艾伏尼布,直至毒性反应缓解至2级及以下;以每日250毫克剂量恢复用药,若毒性反应缓解至1级及以下,可增至每日500毫克。若3级及以上毒性反应复发,永久停用艾伏尼布。

(2)胆管癌治疗,或AML联合阿扎胞苷治疗:暂停艾伏尼布,直至毒性反应缓解至1级及以下或基线水平;3级毒性反应缓解后以每日500毫克剂量恢复,4级毒性反应缓解后以每日250毫克剂量恢复。若3级毒性反应再次复发(第二次),将艾伏尼布剂量降至每日250毫克,待毒性缓解后可恢复每日500毫克;若3级毒性反应第三次复发,或4级毒性反应复发,永久停用艾伏尼布。

(三)AML或MDS患者专项监测

治疗开始前需评估血常规及血生化指标;治疗第一个月至少每周一次,第二个月每两周一次,之后整个治疗期间每月一次。治疗第一个月每周监测一次血肌酸磷酸激酶。

(四)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时的剂量调整

若必须合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,需将艾伏尼布剂量降至每日250毫克。停用强效抑制剂后,需等待至少5个强效CYP3A4抑制剂的半衰期,再将艾伏尼布剂量恢复至推荐的每日500毫克。

艾伏尼布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,可能引发部分不良反应。服用艾伏尼布期间,若出现以下任何副作用,应立即就医。

(一)较常见副作用

1、黑色柏油样大便、牙龈出血、尿中带血或大便带血、视力模糊,手、臂、足、腿部出现灼烧感、刺痛感、麻木或疼痛。

2、胸痛或胸闷、寒战、意识模糊、咳嗽、尿量减少、呼吸困难或费力、活动受限,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头晕、晕厥或头重脚轻。

3、眼痛、晕厥、发热、全身不适感、头痛、复发性心律不齐、关节疼痛、僵硬或肿胀,腰背部、侧腹或腹部疼痛,肌肉酸痛、痉挛、疼痛或僵硬。

4、排尿疼痛或困难、皮肤苍白、皮肤出现针尖大小的红色斑点、体重快速增加、皮疹、针刺感、咽喉疼痛。

5、唇、舌或口腔内侧出现溃疡、糜烂或白斑,刺痛感,手臂、足或小腿肿胀,异常出血或瘀斑、异常疲劳或乏力。

(二)罕见副作用

四肢无法活动、四肢突发麻木无力。

定期复诊检查病情至关重要,医生需通过随访确认药物疗效,同时可能需进行血液和尿液检测,以排查不良反应。

(一)分化综合征风险

使用本品可能增加发生分化综合征的风险,该病症或危及生命,可在用药后1天至3个月内出现。若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手臂/腿部或颈部、腹股沟、腋下肿胀、体重快速增加或骨痛等症状,应立即就医。

(二)肿瘤溶解综合征风险

本品还可能引发严重的肿瘤溶解综合征(TLS)。若出现尿量或排尿频率改变、体重快速增加、肌肉或关节疼痛、足踝或小腿肿胀,或异常疲劳、乏力等情况,需立即联系医生。

(三)心脏节律异常

若出现心脏节律变化,如头晕、晕厥,或心跳加快、心悸、心律不齐等症状,应立即告知医生。请务必向医生说明是否有过心脏节律问题(包括QT间期延长)病史。

(四)自身免疫综合征风险

若出现发热、皮疹、关节痛、四肢突发麻木无力或无法活动等症状,需立即就医。这些症状可能提示身体出现自身攻击自身的自身免疫综合征。

(五)药物相互作用

除非经医生允许,否则切勿同时服用其他药物,包括处方药、非处方药(OTC)、草药或维生素补充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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